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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峥嵘岁月 回望赤诚初心】90岁老法院人的入党故事

时间:2022-06-15 09:47:03       来源:江苏经济报

赓续淮安法院光荣历史和血脉传承,致敬老一辈淮安法院人激情燃烧的岁月!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党员干警、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警组成小分队,开展“追忆峥嵘岁月 回望赤诚初心”老同志专访活动,听取奋斗故事和意见建议,把老同志的宝贵经历作为生动党课,影响、教育和激励新时代年轻干警继续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以更加优异的司法成绩献礼淮安中院建院八十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第一期专访原清河区法院第一任院长吴秀芬(193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90岁老法院人,聆听她的入党故事和办案回忆——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的成长,离不开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在讲述在法院的工作经历前,我想先说一说我的入党故事。

我与党的渊源较深。我的老家在江阴,1948年,我同镇上的其他22人一起参加无锡师范学校的考试,但只有我一个人考中,便独自入学。当时我只有十六岁,从农村到城市,不太熟悉环境,又比较懵懂,但是很看不惯学校里“三青团”横行霸道的作风。那时候地下党在学校也比较活跃,时任副校长是地下党支部书记,会组织同学参加演唱一些进步的革命歌曲,我便积极要求加入。1949年4月,无锡解放的那天早上,我醒来听说解放军已经进城。当时心里很害怕的,但打开门却发现军人们躺在街道上休息,对老百姓秋毫无犯,那一刻内心充满敬佩。后来,我主动参与党内的一些活动,经市学联推荐,与其他同志一起制作党报、宣讲政策,那段时间里,我接触到党的进步理论和主张,坚定了跟党走的决心。1950年,我到抗美援朝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算是正式参加工作。虽然我一直向党组织靠拢,但始终觉得自己与党员标准还有差距,经过两年的工作锻炼,我于1952年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无锡市委从事过组织、人事方面的工作。

1977年,根据组织安排,我到清江市与政法部门一起对冤假错案进行平反。一年后,到法院工作。当时整个法院设备比较简陋、条件十分艰苦,全院最多的时候也就二十余人,法警、纪检、后勤保障都在一个大办公室里,业务部门只有民庭、刑庭两个部门。我是分管刑庭的副院长,1982年底才新建经济庭。1983年淮阴市建立,清江市法院分为清河、清浦两个法院,我就到了清河法院。

当时正处“严打”时期,全院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办理刑事案件上面。大家熬夜办案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讨论案件,两三天都没睡过周整觉。由于制度比较特殊,公检法三家一起研究定案,全区分为长西、闸口、淮海三个片区。我负责淮海片区,由于权力下放,基层法院可以判决死刑,但每起案件都必须经过市委政法委讨论,经省高院审核才能执行。

我在法院这些年办过很多案件,分管刑事审判,在我手里没有出现过错案,在整个清河法院我也没有出现过错案。“严打”期间,难免与领导发生观念冲突。印象最深的是一件盗窃案,一名学校职工盗窃,性质的确很恶劣。事发后分到我手里,根据当时法律规定,他这样的行为最高刑期为15年。片上研究定的是15年,到政法委研究时提出应当加到20年。“严打就要加重”,这是当时大多数人的意见。当时的形势下,大家持这种意见,我很能理解,但并不认同。中央的方针是对刑事案件“从严、从重”打击,而不是“加重”,不是在法律范围之外,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事实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作出判决。就该案的量刑,我与政法委书记交流了半个小时,最终将他们说服。我认为,每一份判决书都是由法院发出的,法院的判决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判错了,将来是要被人骂的。

流氓罪当时是个口袋罪,适用范围很广,有些孩子才十五六岁,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就被抓起来。我当时就提倡审理案件应当区分具体情况,不能一判了之,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重判,所以很多人对我做出“女同志就是心软”的评价,还将我们院与其他法院量刑做比较,因为明显低于周边县区,被大家称为“马鞍形”。后来1986年“回头看”时期,经我手的案件无一出现问题,市中院院长曾拍着我的肩膀说“姜还是老的辣”。

与我工作时期相比,法院各方面都有很大提升,从1984年老清河法院的30人左右到现在清江浦法院将近340人,看到办公环境改善很多,我发自内心感到高兴。几十年过去了,法院工作人员翻了近十倍,工作量在翻倍,为民办的实事好事也在翻倍。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变化,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不会改变。希望法院现在的年轻同志能自觉担当尽责,成为法院永久奋斗的先锋力量,为党的司法事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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