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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用好“三个工作法”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时间:2022-05-20 09:06:38       来源:云南日报

建设美丽保山、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动生态高颜值和发展高素质齐头并进。

今年以来,保山市用好“三个工作法”推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扛牢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群众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更加浓厚的工作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提升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水平,奋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保山地处横断山脉南端,区位优势独特、自然资源富集、生态环境优越,是全球34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是中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的地区之一、中国白眉长臂猿之乡,是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

2018年,保山市、腾冲市分别获得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保山市成为全国第二个一次获得两项殊荣的州市;2019年,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善洲林场)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永保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被评为全国“最美水站”;2020年,昌宁县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腾冲市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为“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项目中国唯一案例……

近年来,保山市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文明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筑牢滇西生物生态安全屏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和“绿色底线”。

保山市印发实施《保山市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制度,通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着力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参与、市场调节的多元治理格局。

2021年,保山市印发《关于筑牢滇西生物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划定保护地边界,开展保护区规划修编,设立标志标牌。

“我们不断加强珍稀濒危、极小种群和特有物种的拯救保护,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明彦介绍,保山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121.7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87%,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量达到1.24亿立方米,区域内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部署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加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全市水泥、硅冶炼及制糖行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成投运。209户“散乱污”企业完成分类处置工作,5县(市、区)建成区淘汰或改造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1台。全市淘汰黄标车5852辆,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1258辆;209座正常营运的加油站建成运行油气回收设施。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1套、黑烟车抓拍系统1套、机动车环保检测站19个、检测线49条,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通过“划、立、治”完成8个县级及以上、12个“千吨万人”和55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切实维护好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三大水系优良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

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已完成保山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全市323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治理率达36.25%。

5年来,保山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中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均为98%以上且逐年上升;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中,7个达到或优于Ⅲ类要求。全市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此外,保山市不断加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综合施策,环境治理监管、市场、法治、科技四个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和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机制,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十三五”以来,保山市累计办理群众信访案件3292件,办结率100%;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9件。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反馈涉及保山市问题14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5个,还有30个正在按要求推进整改。同时,不断强化科技监管手段,投资1586万元建设保山市“智慧环保”项目,建成17个水、气、机动车遥感监测监控点并传输数据。建立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管理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与指挥系统等12个应用软件,初步实现纵向接通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横向接通市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等市直相关部门矢量数据,实现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十四五”期间,保山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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