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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首批涉及民生 防疫领域大案典型案例

时间:2022-04-21 13:24:54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自今年3月初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查处了一批涉及民生、防疫领域的大案要案。近日,该局公布了首批典型案例,涉及销售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盲盒、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销售不合格电动车、非法经营肉毒素、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

“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充分运用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全面实现案件查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核、报送、分析,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截至目前,全省“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立案3673件,结案2978件,罚没款4931.65万元,移送42件;“铁拳”行动立案116件,结案73件,罚没款122.88万元,移送8件。

此次公布的是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宁波市查处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上海某公司系国内某知名品牌盲盒线上运营商,通过天猫旗舰店进行盲盒销售。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盲盒共100余款,价格从29元/件到897元/套不等,其中30余款明示抽中概率的盲盒,在其产品介绍页面标明隐藏款抽中率大多为1/96和1/144,限量款盲盒抽中率低至1/500,其余70余款未表明抽中概率。当事人不告知消费者关于盲盒隐藏款、限量款抽中率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之“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州市查处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案。1月3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81罐涉案婴儿配方粉,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25.9万元的行政处罚。

义乌市查处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案。3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口罩117万只,罚款138.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德清县查处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2月24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大米1245千克,没收机器2台,没收违法所得1826.8元,罚款231062.4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诸暨市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公司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舟山市查处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案;嘉善县查处嘉善县某店铺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标签: 民生安全综合执法 不合格电动车 非法经营肉毒素 直播带货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