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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废攸系民生修浚并关国计——建设云南水利的宝贵经验

时间:2022-09-08 09:36:06       来源:春城晚报

在农耕社会,水利建设逐渐成为发展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清雍正四年至九年(1726至1731年),有清一代名臣鄂尔泰主政西南,通过调查研究,认识到云南“地方水利为第一要务,兴废攸系民生,修浚并关国计”,因而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建设云南水利,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这些宝贵的经验是值得我们今天重视和参考的。

认识省情 宏观决策

云南号称山国,虽然水资源十分丰富,但历史上洪涝和旱灾却异常频繁。据《云南省志·水利志》载,云南受印度洋季风和太平洋季风的影响,干湿季节分明,每年5月至10月为雨季,降水量约占全年的85%;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降水量占全年15%左右。冬春干旱,易发生影响范围较广的自然灾害;而到雨季,短历时、高强度的暴雨常造成洪涝灾害和水土流失。此外,云南不同地域间水资源差异巨大,南部边境一带为全国少有的多水区;滇中及其周围,包括楚雄、昆明、玉溪、大理、红河等州市的一些坝区和河谷地带水资源较少,是全国干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清雍正四年(1726年),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履任西南,根据调查所得,撰写了《兴修水利疏》《修浚海口六河疏》《临安修河教》等兴修水利的重要对策,指出云南跬步皆山,田少地多,水资源分布不均,旱涝灾害不断。受此制约,云南民众“耕于山者不富,滨于水者不饶”;一旦受灾,则米价腾贵,“竟有每石贵至十两、十五两者”。鄂尔泰针对云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提出水利建设方案:滇省为山多水少之区,水利尤需调剂,其缺水之地,应设法寻找水源,疏通灌溉;而有水之地,又须注意雨季山水涨溢,冲坏田亩。无论江河沟渠,各方官员都应因势疏导,尽力开通。

因此,在开展疏浚工程的同时,“调水”是一种重要的手段。

深入调查 因地制宜

云南各地水利条件及存在的问题各异,鄂尔泰除命各属官员查明当地水利情况,并绘制全图上报外,还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水利建设中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有效解决水利建设上的难题。

鄂尔泰认为,水利和水害两个方面都要重视,“水利既不可失,而水害又不可不防”。他命云南粮储水利道副使黄士杰,在昆明及附近区域实地踏勘,广收材料,总结经验,绘图并详细解说治理盘龙江、金汁河、银汁河、宝象河、马料河、海源河6条河流的利害得失,撰成《云南省城六河图说》,作为滇池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指导文献。

昆明滇池为昆明、呈贡、晋宁、昆阳等州县众水汇聚之区,而海口大河又为池水泄泻之要道,稍有淤塞,沿海田亩即遭淹没。因大河南北两面俱山,有箐水入河,每年五六月间,山洪暴涨,沙石并流,冲入大河,而受水处河身平衍,易于壅淤。鄂尔泰命黄士杰等官员议修,经勘察地形、咨询舆情后,决定在南面开一子河,使沙石不能停住淤塞海口大河。鄂尔泰亲自坐船到海口巡察,用竹竿测试水深,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决定开挖海口一埂二滩,使滇池水宣泄无阻,灌溉条件大为改善,沿岸田亩也不再有海水漫溢之害。

在东川府城北蔓海一区,宽长二十余里,地本肥沃,因积水难消,弃置已久。鄂尔泰经过实地踏勘,于雍正五年(1727年)命黄士杰“新开左、中、右三河,建筑坝闸,汇矣里河、鱼洞入金沙江,垦作渐兴”。在临安府建水州南庄一带,田地甚多而无活水灌溉,靠天吃饭,若无降雨,秋收无望。附近李浩寨山腹之中有泉一股,常闻水声,昼夜不息。雍正七年(1729年),知州祝宏曾组织人员挖掘,不能疏通。鄂尔泰得知此情后,经调查研究,下令用谷糠填入泉眼,向下寻找谷糠,终于发现河流走向,成功开挖大渠。周围一带田地得以灌溉,百姓都能受益。

社会动员 共同参与

鄂尔泰在江苏任职时,就实践总结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治水方法:首先,凡是挑浚官河(对运河进行清除淤塞,疏挖开通)一切工费由政府承担。其次,挑浚城河及市镇之河者,则根据河身长宽,以河两岸居民每户照其基址各浚其半,不靠河者量力协助,鳏寡孤独给予优免。至无民居的间隙之地及筑坝戽水、拆屋砌岸等所需工费,可劝令地方富户量力捐输,但不许勒派。第三,河畔田地,高田挑浚,借水之利,低田圩岸,驱水之害,由官府劝令田主佃户合计,根据利害关系分别承担。这些做法,权责分明,利益合理分配,因此社会各界会踊跃参与,使大小水利工程次第修竣。鄂尔泰在云南建设水利,即照此方法推进。

为了支持兴修水利工程,筹措水利经费,鄂尔泰曾多次带头捐资,以为倡导。如雍正九年(1731年)七月,鄂尔泰捐资召集民工开挖曲靖府古水峒,水道得通,南宁(今曲靖市)、沾益、陆凉(今陆良)、平彝(今富源)4州县百姓都能享用其利。

为解决水利经费不足的问题,鄂尔泰还将水利建设后增加的田亩(过去因常遭水淹、积水或久旱而不能耕种的土地)变价,充作水利经费。雍正八年(1730年)正月,寻甸州之寻川河子河开挖成功后,两岸涸出田地2万余亩,以一半赏给参与修河的民夫耕种,照章纳粮,另一半由附近居民出钱购买,永为己业。

据不完全统计,雍正年间,云南省9个府20多个州县扩建、改建、重建和新建的灌溉、防洪除涝、湖泊治理、河道航运等各类水利工程共计82项,占清代云南水利工程总数276项的30%(载于《新纂云南通志》)。其中大部分效益显著的工程,多得力于鄂尔泰,不少在今天仍发挥作用,民享其利。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鄂尔泰在云南大力兴修水利并注意完善水利制度,确保水利设施在农业生产的民生保障等方面长期发挥作用。

设置水利官员,责任落实到位。鄂尔泰认为水利建设非比寻常,必须委任专员办理水利,明确职责,使水利建设事业不致半途而废。雍正九年(1731年),鄂尔泰上奏朝廷,以云南全省有水利的地方,各级各类官员都加水利职衔,明确责任。清廷“议准云南各州、县凡有水利之处,将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经历、吏目、县承、典史等官,皆准加水利职衔,境内河道沟渠,责令专理”。至此,清朝水利事务由过去只由朝廷的工部、行省的粮储道、管河道管理,变为上至朝廷、下至州县,均有专职水利官员,各负其责,从而将水利建设落到实处。这一重要举措对西南水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并对以后地方水利机构的设置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获利甚多、影响广泛的水利工程,奏请朝廷确定专项经费,保障建设维修。如昆明滇池海口岁修银200两,昆明六河岁修银800两,经批准动用盐道衙门合秤银作为兴修水利经费,用则报销,不用则存贮,以备大修之需。省内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维修亦照此项制度执行。

制定村规乡约,保障地方水资源分配和水利工程维护。临安府建水州李浩寨渠开挖成功后,为了管好该渠,充分利用水资源,鄂尔泰酌定规条,并与百姓立约,各村每至播种之候,按规定时刻挨次引水,由政府官员监督,地方豪强不得阻碍干扰;其岁修沟堤,由各有田之家承担,不得推诿。

治水思想 值得借鉴

鄂尔泰关于云南水利的思想,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和重视。

一是深刻认识到水利对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极端重要性,特别是在跬步皆山、山多水少的云南,水利建设更是“要务”“急务”,丝毫不能放松。200多年过去了,今天云南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并无大的变化,水利仍旧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建设仍然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只有长期不懈地狠抓基本农田水利建设,才能为农业丰收创造基本条件。

二是鄂尔泰熟谙云南地形,提出既要注意在无水的山区寻找水源,疏通灌溉,又要注意在有水的坝子疏浚河流,以免沙漩水溢。这一辩证思想,对今天云南水利建设仍有借鉴意义,在山区应当多修引水灌溉工程,以便雨时蓄水、旱时引水;在坝子则要注意疏浚,使河道通畅,便于宣泄,以免洪水漫溢,淹没田亩。

三是鄂尔泰提出的多方筹措水利经费,全社会共同兴修水利的办法,仍然值得参考。水利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农民更是直接受益者,而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全部包办水利工程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出资,社会赞助,农民出钱出力,是一种切合时宜、行之有效的办法。只有调动起全社会兴修水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保障农业丰收,社会安定才有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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