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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 强化县域商业承载力和发展活力

时间:2022-08-10 08:23:41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8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行动计划》提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我省将通过3年左右努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水平。

具体量化目标为:2022年—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效果;全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35%以上。到2024年,全省批零住餐企业达到47万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企业810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300亿元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100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达到50家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兴主体、拓渠道、强供给、建载体、惠民生、优环境6项主要任务。

实施“兴主体”行动。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对总量排名靠前且增长较好的现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进行奖励;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帮扶服务,切实纾难解困,不断壮大批零住餐行业市场主体,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省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引进企业在我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称号的商贸流通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实施“拓渠道”行动。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开展网上购物节活动,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实施“强供给”行动。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景区、网上菜场等新零售业态,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无人零售业态发展,鼓励发展信息消费;加快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各州(市)开展连锁经营建设试点,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新落户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按照在线交易额给予支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引导外贸企业打造符合国际品质、适应国内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实施“建载体”行动。打造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昆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各州(市)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不断丰富城市夜间经济业态,大力发展夜游、夜娱、夜品、夜购等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心城市夜间消费占比,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不断强化县域商业承载力和发展活力。

实施“惠民生”行动。促进大宗商品消费,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保障基本民生消费。其中包括,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

实施“优环境”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推行临时外摆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健全跨部门联合消费维权协调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体验;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支持在全国主要机场、高铁站等枢纽窗口、宣传平台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宣传,吸引外地游客来云南消费;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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