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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住建部门:未经审批设置不合理的减速设施全部清除

时间:2022-04-24 11:24:33       来源:都市时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月18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减速设施设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需将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设置不合理的减速设施全部清除。

4月1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再次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对前期已排查梳理出的554条非标准、违规设置的障碍式减速带,按照规范设置、合理整改的要求,原则上谁安装、谁拆除。在学校、医院等确需设置减速提醒,警示标线、标志的区域,原设置不规范减速带拆除后,辖区住建部门和交警大队应现场研判,由辖区交警大队提出标线施划方案,辖区住建部门予以实施,采取施划厚度不超过4毫米、条数不超过5条的减速标线对该区域进行提醒、警示,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3月25日,昆明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出台了《关于减速设施排查清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需要设置减速带的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其一,在与学校、小区、医院、停车场等单位门口出入口相交的市政道路上设置的减速设施(减速标线除外),拆除后可设置在单位出入口。

其二,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口,三、四级公路及等外公路的事故多发路段,村镇集市、城郊接合部等人行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减速设施(减速标线除外)的,按照相关规定样式进行设置,设置数量最多不超过5条,间距10米—30米。

其三,对于目前尚未设置减速设施,辖区大队认为交通隐患较大的路口、路段,确需设置减速设施的,城市道路以设置减速标线为主,其余道路可设置橡胶减速丘,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在设置前报支队秩序管理处进行审批

其四,目前已设置车道横向减速标线的路口、路段,减速标线高度宜小于等于4毫米,设置间距17米到32米之间。

标签: 昆明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 橡胶减速丘 减速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