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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辨识度”“贡献率”不断凸显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时间:2022-07-12 09:20:40       来源:云南日报

九届州委组织开展巡察14轮,巡察党组织106个,发现问题1689个,问题线索292个。

十届州委开展巡察3轮,巡察党组织20个,完成对全州10个县(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全覆盖。

楚雄彝族自治州自2016年6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经历了从探索起步到建立成形、深入推进、有形有效等阶段,形成了可学、可看、可推广的经验,曾7次在全省巡察工作会上作交流,巡察工作成效专题片在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播出,推动巡察整改的经验做法在中央巡视办内网刊载,巡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不断凸显。

坚守政治定位 深化政治巡察

一直以来,楚雄州委把巡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通过召开州委常委会、州委书记专题会、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州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落细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牢牢抓在手上,认真履行把方向、谋大事、听汇报、抓整改、强队伍等职责,做到对巡察工作重要制度研究出台、年度巡察工作总结及计划、每轮巡察综合情况、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四必听”,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旗帜鲜明提出处置意见。

创新设立州巡察研究中心,建立专兼结合动态调整巡察人才库。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列入党委干教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学习培训计划。州委巡察办被评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监督实效

巡乡带村、提级巡、“推磨式”交叉巡,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楚雄州灵活运用机动式、“一托N”等方法加快巡察节奏、提高巡察效率。

州委始终坚持把巡察全覆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重要环节,拧紧巡察链条,打通流程闭环,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在常规巡察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

赶集日“摆摊设点”、村级“小广播”、群众“火塘会”、百姓“微信群”……州委巡察办结合村(社区)实际,创新运用“听、查、谈、访、改、处”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码上巡察”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深入了解发现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将巡察监督融入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中谋划推动,制定实施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贯彻落实意见,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审计、信访、保密等部门协作配合等制度,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融会贯通。

自2016年以来,全州共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105个,覆盖率100%;发现问题10624个,移交问题线索760件,推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62人,切实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强化整改监督 深化成果运用

近年来,楚雄州委始终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最终落脚点,建立健全“找准病灶—开出良方—治好病”机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个清单”和整改情况实地检查等机制,实现当下改、长久立,治其根、治其本的目的。

该州先后制定出台州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巡察整改监督办法、巡察整改检查评价办法等制度,建立州级党政领导以上率下推动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跟进监督、巡察机构统筹对账监督的整改促进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问效,对整改责任落得不实、整改不力的152个党组织进行约谈,对问题集中的61个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视工作的关键一环。州委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结合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了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和国有企业等系统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行业系统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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