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域链 >

云南: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4-08 15:19:54       来源:春城晚报

4月7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为我省今年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指出方向。

重点一:重要农产品供给

《实施意见》明确,要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确保2022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87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930万吨以上。开展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行动,建设稻谷、玉米、马铃薯示范基地各10万亩。

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在确保粮食供给和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防止生产大起大落。

稳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种植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落实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奖励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

与此同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必须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要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2022年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0万人以上。全力以赴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脱贫群众收入。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夯实经营性收入。

重点二:农业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要启动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聚焦粮食、烟草、蔗糖、茶叶、橡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乡村旅游等重点特色产业,突出加工业和服务业增值,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提升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加快推动我省由特色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迈进。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储藏、保鲜、烘干、预冷、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支持加工企业以食品生产、药用开发、功能性产品开发等为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积极对接RCEP贸易新规则,培育高原特色农业竞争新优势。依托中老铁路开设农产品专列或专门车厢,扩大鲜花、蔬菜、水果、坚果、茶叶、咖啡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规模。发展跨境农业,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重点三:增强农业基础

全面提速滇中引水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耿马、弥泸、石屏、保山坝等4件新建大型灌区及曲靖、宾川和蜻蛉河等3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完成柴石滩灌区、麻栗坝灌区等重大水利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开工滇中引水二期工程、黑滩河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

提高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重点四:乡村旅游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

打造“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带”和一批“最美乡愁旅游地”,推出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

重点五:电商发展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生鲜农产品产地仓,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领域带头人,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健康发展。

加快实施“快递进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

重点六:乡村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不盲目拆旧建新、不超越发展阶段,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护好传统村落和特色民族村寨,注重村庄风貌提升。

2022年,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46万座,在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和“九湖”、牛栏江、赤水河流域改造建设自然村卫生公厕3771座;实现800个以上乡(镇)镇区、6.7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525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完成44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重点实施以村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

重点七:压实责任

完善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

积极争取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衔接推进我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2022年建设16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0个精品示范村、1500个美丽村庄。高标准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工作。持续推进25个边境县(市)沿边行政村(社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标签: 乡村振兴 一线总指挥 百县千乡万村 乡村旅游 最美乡愁旅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