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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十四五”计划完成旧改12.5万户

时间:2021-12-19 09:17:25       来源:南宁晚报

哪些城镇老旧小区可优先列入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有哪些?昨日,记者从广西住建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十四五”期间,广西计划完成44万余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其中,南宁市改造户数为125079户。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不断增强,居民改造意愿和参与意愿不断增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求持续增强,改造要求逐渐提高。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2021年—2025年期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住宅约35万套。《专项规划》提出,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1—2005年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按年度改造任务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

具体来看,对于以满足小区居民的基本需求、保障基本的生活安全以及居民基本的生活条件等基础类改造内容为主的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意愿强烈、资金充足、权属清晰等条件成熟的城镇老旧小区,以及集中、连片的城镇老旧小区,可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

改造内容涉及基础、完善和提升三大类

根据《专项规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范围包括老旧小区内部、与小区直接相连的小区外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基础类改造如“整治翻修小区内破损道路以及小区与市政道路的连通道路”“维修或更换小区内的供水、供电官网,实施‘一户一表’”“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在小区出入口及重要的公共区域节点安装安防监控设备”等。

完善类改造如“根据小区实际规划设置小区游园、慢行系统、林荫”“有条件的小区引进第三方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单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可增设电梯”等。

提升类改造如“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托育设施等”“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等助餐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小区智能感知系统,实现小区管理自动化、通信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等。

结合城市更新鼓励实施连片改造

《专项规划》提出,结合城市更新,鼓励实施连片改造。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合理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改造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鼓励同步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专项规划》提出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居民按比例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适当引进社会资本,探索融资新机制。同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融合历史文化街区,老厂区、老城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拓宽城市更新融资渠道,多渠道解决改造资金紧缺难题。

到2024年完成4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专项规划》明确了改造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背街小巷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人口吸引力。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计划完成约4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到2022年,基本形成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十四五”总体目标的65%,即约29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到2023年,基本完成“十四五”总体目标的88%,即约39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到2024年,完成4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专项规划》中列出的《“十四五”期间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汇总表》,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户数为12507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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