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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此心安处是吾乡”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2-06-29 08:59:54       来源:云南日报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省近100万贫困人口告别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搬迁到2832个新社区开启了新生活。然而,从大山到城镇、从土坯房到高楼、从熟人社会到陌生邻里……不少搬迁群众依然在环境适应、心理适应、生产生活等方面有着重重困境。如何促进安置社区“共融共荣”,如何解决好“人多、事杂、难管”问题,成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

“以宣威、会泽两地为例,集中安置点累计应搬迁落户群众117580人,但目前仅落户38705人。”在省政协委员、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赵春山看来,“此心安处是吾乡”难以真正实现的原因,除了有搬迁群众对故土的眷恋、对新环境的顾虑等内在因素,更有社区功能不完善、产业吸纳就业不充分、对老年人社会支持少等外部原因。

省政协常委马夏林认为,部分安置区当前只满足了居住功能,“两头跑”导致群众办事困难、成本高,社区与周边社会环境融入不够,部分群体就业不稳定,社区服务离“幼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还有较大差距。

“我总结起来,突出表现就是‘四多、四大、四难和三少、三空’,即:矛盾多、困难多、诉求多、老人多,涉及面大、人口数量大、情绪大、矛盾纠纷涉及面大,群众融入难、资金保障难、动态管理难、社会治理难和资金少、能及时解决诉求少、专干人员少,村空、房空、家空。”省政协委员那金华说。

委员们一致认为,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贫困群众在地理位置上的迁移,更是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建、城乡格局的重构和社会关系的重塑,加快构建安置区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打破藩篱桎梏的关键所在。

“构建社区治理的良好格局,不是哪一方的‘独角戏’,需要多方合力‘齐声唱’。”委员们提出,要做好关系弥合重建新的熟人社会、能力弥合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文化弥合促进社区多民族共融,这样才能在实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的基础上,续写百万新居民的生活新篇章。

省政协委员董礼书建议,要形成推进社会治理的合力,完善治理体系,依托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引入志愿者协会、心理咨询、人民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协同共治,实现群众诉求“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张网共治、一揽子解决”。

省政协委员于干千提出,要推动“校地合作”,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就业,共同参与易地搬迁安置区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统筹基层治理资源,利用社工站平台优势,助力构建多元主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合力推动的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融进去”才能有更多归属感,乐业才能更好地安居。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宪伟对此建议,要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为民服务站点全覆盖工作,简化社保转移等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妥善协调好安置群众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的利益。

“搬迁后,群众的生活来源从‘农业收入+劳务收入’转变为‘土地流转收益+劳务收入’,只有加快产业培育和劳务输出规划,才能解决好‘乐业’问题。”省政协常委李瑾提出,应因地制宜培育产业,承接好外地产业转移,加强务工需求和用工需求的精准对接,加大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岗位适应度和广度,解决好搬迁群众就业问题。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微认为,打牢安置点社区的物质基础,需要引导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向安置区周边聚集,把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区,鼓励安置点社区群众积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运输业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赵春山建议,要明确全省完成扶贫资产全部确权的时限要求;加快构建以县级政府为主导、以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为主体、吸纳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扶贫资产经营管理模式。

“要健全农产品保障生产自救供给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划出农地发展种植养殖业,进一步落实搬出人口‘三块地’使用权、林权等证书确认后的证书办法政策机制,给搬出群众吃下‘定心丸’。”那金华建议。

标签: 安置点社区 土地流转收益 农业收入 劳务收入 发展种植养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