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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打破人民群众对于法院被执行人就是“老赖”的认知

时间:2022-09-21 10:40:55       来源:都市时报

“法官,我是来还钱的,79561.63元的案款一分不少。”9月15日,安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宁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名八旬老人。作为10年前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10年来,张某某靠卖废品攒下近8万元,交由法院执行。

10年前,张某某因与执行人发生争执,造成对方重伤。该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张某某被判赔对方医疗费等共计126245.88元,扣除已支付的4000元,张某某还需支付122245.88元。

张某某因年纪大,履行能力较弱。“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先终结执行,之后每年从她所在的村委会扣划她的分红。”安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刘万福介绍。

自6月8日该案件恢复执行后,张某某到法院承诺,在执行期限内一定会缴纳剩余案款。“10年来,法院扣划了张某某的分红合计42684.25元,她还需支付79561.63元。”刘万福介绍。

据悉,安宁法院执行局于2018年建立诚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定《关于诚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管理规定》,将收入来源不稳定、生活困难,但仍然主动履行债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员进行区分,打破人民群众对于法院被执行人就是“老赖”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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