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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三批次文旅消费券和加油券 自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

时间:2022-09-05 10:40:49       来源:春城晚报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有效引导、激发和释放云南省文旅消费活力,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相关油企与线上平台,2022年4月至12月,计划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以及1亿元文旅加油券。全年分4批次多轮发放。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中秋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让广大游客畅游云南,享受更多的优惠,我省将于9月5日10时面向全国消费者,发放第三批次文旅消费券和加油券。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中石油、中石化两家油企,通过“游云南”“携程”“同程”3家线上平台,于9月5日至10月15日发放第三批次4000万元文旅加油券。每份加油券总额100元,其中包含满200减20元汽油券(4张)、满50减20元便利店非油通用券(1张)。加油券自领取之日起,15天内有效。领取自驾游电子加油券的游客,需在“游云南”“携程”“同程”平台完成1项文旅产品的消费(住宿、景区门票、旅游演艺、机票、自驾游租包车),即可触发加油券领券。

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与文旅加油券同期进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游云南”“携程”“美团”“同程”4家线上平台,于9月5日至10月15日发放第三批次8400万元文旅消费券。本次活动涵盖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演艺休闲、旅游交通、旅游线路产品等文旅消费领域。

文旅消费券分为通用文旅消费券和专用文旅消费券两种券型,其中通用文旅消费券主要在A级旅游景区、旅游演艺休闲、温泉与主题乐园等使用;专用文旅消费券可在OTA平台购买公共交通(机票/高铁票/火车票)、旅游线路产品、民宿酒店住宿产品时使用,根据不同的产品设计多种消费面额,在使用过程中,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文旅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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