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域链 >

精彩看点:大化:推行“林长制” 共护一片绿

时间:2022-12-08 15:52:12       来源:广西新闻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西新闻网大化12月8日讯(通讯员 陆荣斌)去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积极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林长制工作的良好开局。

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该县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制定印发了《大化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林长,县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县级副林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担任乡(镇)级林长,分管或其他负责人担任乡(镇)级副林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林长。全县共设立三级林长249人,其中,县级林长2人、副林长4人,乡(镇)级林长33人、副林长41人、村级林长169人。成立县级、乡(镇)级林长办公室,全部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明确了县林长办5人、乡(镇)林长办2人以上负责林长制工作。同时,完成修订、印发县、乡(镇)林长制工作配套制度、任务清单及考评细则。

压实责任,发挥网格化作用。该县全力构建全域森林资源网格化,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形成“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打通森林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县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及生态区位状况,将全县划分为1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域、4个县级副林长责任区域、17个乡镇级林长(包含都阳林场)责任区域、169个村级林长责任单位。对全县1450名护林员明确划分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护。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将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16个部门单位列为林长制协作单位,形成在县级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通力合作,防控松材线虫病蔓延。该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制定《2022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治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监测、排查、预防职责,加快生物防治新技术的全面应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程和规范要求,采取专业队伍作业方式加快枯死松树清理。公安、交通、邮政、电力、通信等行业和单位全力支持和配合林业部门开展工作,切实保障了全县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生物安全。目前,该县已完成超80%的松材线虫病疫木生态处置任务。

及时兑付,按时发放生态公益林补贴。该县切实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抓实抓好,做到能补就补、应补尽补。明确各级林长、副林长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主要负责人,由林长办出方案、具体抓落实,力求不落一户、不漏一人。2021年,该县共兑付国家和自治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546.08万元,兑付比率为94.77%。截至今年11月中旬,共兑付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586.50万元,兑付比率为95.8%,超额完成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年度资金兑付任务。

强化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该县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林长履职,提高村级林长和林长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夯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基础;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业务指导的方式,强化生态护林员的履职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会33次,培训2900余人次。此外,通过媒体宣传、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对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爱护山林、保护山林,形成了广大群众知晓、支持、参与和推动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标签: 生态效益 森林资源 松材线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