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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组织免费培训 6龄童冰上滑行时摔伤谁该担责 天天速讯

时间:2023-06-05 16:13:59       来源:上海法治报

6龄童冰上滑行时摔伤谁该担责(主题)


(资料图)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宁宁(化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免费滑冰运动时摔倒,并导致了骨折。因为协商不成,宁宁将幼儿园以及负责滑冰指导的某体育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3.6万余元。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幼儿参加滑冰摔骨折

6岁的宁宁在上海某幼儿园上学。2020年11月26日幼儿园组织数十名幼儿园学生免费至某体育公司参加冰上基础滑行课程。体育公司在滑冰现场以近十名学生为一组并每组安排一名教练的方式分成多组进行冰上滑行课程,学生在冰场上鱼贯滑行,每组有数名学生同时在冰上滑行。宁宁上场后,不慎滑倒受伤。

经医生诊断,宁宁右腿主胫骨骨折,由于伤情较为严重,宁宁经过了2次手术,多次门诊复查。之后宁宁家人找到幼儿园和体育公司协商要求支付相应赔偿款项未果。于是,宁宁将幼儿园和体育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等合计3.6万余元。

二被告认为损害属于意外,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对此,幼儿园表示,宁宁的损害是因其自身重心不稳意外摔倒造成,幼儿园已尽到保障义务和管理职责,对宁宁提出诉讼请求中的各项金额均予以认可,作为被告方,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一切赔偿都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服从执行。

体育公司认为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管理职责。首先,公司在冰场显著位置张贴滑冰须知,并在课前充分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其次,公司要求必须佩戴头盔、护肘、护膝等防护装备,检查全部防护装备正确穿戴且热身完毕后方能上冰;再次,公司分组配备冰上安全人员,维护场上秩序,处置突发事故;最后,事发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帮助伤者离开冰面,在确认伤者无需急救车且有相关人员陪护就医后,做好相关记录,保存视频资料。

在该公司看来,宁宁的损害并非由于他们过错所致,而是由于其自身重心不稳意外摔倒造成,应属于意外事故。同时滑冰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宁宁虽是未成年人,但他的法定监护人理应知道滑冰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园方通知监护人时明确表明该活动属于自愿参加,监护人理应充分考虑孩子自身状况是否适合参加,其同意参加该活动应当视为自甘风险行为。

法院:幼儿园选择项目不当体育公司看护不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宁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行为后果和危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不应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但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自愿参加冰上课程活动,故对本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幼儿园是冰上课程活动的组织者,应充分认知组织开展冰上课程活动的潜在风险,在具体选择课程项目时应充分考量幼儿园学生的能力水平和对学生的安全保障措施,作出合理、稳妥的选择、安排和管理,切实保障幼儿园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本案中参加冰上课程活动的对象均是幼儿园学生,幼儿园选择冰上基础滑行项目有欠稳妥,在与体育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十名学生左右安排一个教练未安排幼儿园老师在现场协助看护同样有欠稳妥,被告幼儿园在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上存在疏漏,故对事故的发生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体育公司是冰上课程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其对该活动场所具有他人不可比拟的控制能力,最可能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并且最有可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在与幼儿园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十名学生左右安排一名教练显欠稳妥;事发时数十名学生被分成多组,每组有近十名学生,学生在冰场上鱼贯滑行,每组有数名学生同时在冰上滑行,体育公司只配备一名教练,明显未能充分关注每一位学生动态并谨慎注意、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体育公司作为活动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案件实际情况,法院确定宁宁自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幼儿园承担30%的赔偿责任、体育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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