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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兵工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353 号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锦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华锦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兵工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锦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锦股份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华锦股份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