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六方面21条举措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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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这对稳增长稳投资意义重大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意见》提出21项具体措施,责任主体明确,针对性很强。这不仅会在短期内改善民间投资预期,尽快推动民间投资增速回稳向上,而且一些具体措施还将产生长期效应,改善经济潜在增长动力。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稳定整体投资、有效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反映经济活跃度的重要参考指标,对稳增长、稳投资意义重大。
鼓励民间投资
参与盘活存量资产
《意见》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王青认为,四季度扩投资仍是推动经济回稳向上的重要支撑点。在基建投资已明显提速的背景下,推动制造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是保持整体投资增速稳定上扬的关键所在。而在制造业投资中,民间投资占比约为七成。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支持民间投资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较高。
同时,《意见》明确,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在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形成示范效应,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拿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轻资产运营,增强再投资能力。”
截至11月7日,我国基础设施REITs已上市发行20只、基金总规模近620亿元。试点资产类型不断丰富,试点规模与范围稳步扩大。不过,民企公募REITs数量较少,10月14日上市的国泰君安东久新经济REIT是首单民企公募REITs。
基础设施REITs是拉动民间有效投资的重要方式。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先后提出要通过基础设施REITs试点等带动民间投资。梁斯表示,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基础设施REITs项目稳健发展,更好盘活资本存量,释放出更多的流动性,为新增投资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够为市场提供更多可供投资的方向和标的,有效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后续民企公募REITs申报数量将增加,从而帮助民企控制负债率,降低债务风险,并增强再投资能力。
加强民间
投资融资支持
在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方面,《意见》表示,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
明明表示,今年以来监管层持续推进民企债的增信发行、费用减免等措施,意在提振民企债券融资能力。完善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重在引导投资机构的行为模式转变,避免对民企采取“一刀切”的态度。
“债券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整体看,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相对较小,需要积极拓宽多样化融资渠道,债券市场需要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梁斯表示,可考虑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抓手,更好助力民营企业融资。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进行主动风险管理,创造更加宽裕的市场条件;二是优化对CRMW的会计处理准则,逐步在会计处理和资本计量方面达成共识、形成统一标准;三是积极推动更多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持续完善投资者队伍建设,增强市场活跃度;四是加大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多方协调,做好增信及担保工作,健全对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风险分担机制。
《意见》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明明表示,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主要是给予企业跨境融资更多便利,起到盘活境内外资源、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效果,能够缓解民企在资金调配上的压力,在此基础上,民企能有更多资源投入到研发、生产当中,对于民间投资带来提振作用。
今年5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目前,已有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享受了政策红利。例如,10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郴州市中心支局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湖南金宝来香业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了300万美元外债签约登记。
梁斯表示,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有助于支持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更加切实可行的策略,以进一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更好助力创新战略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