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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谨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

时间:2022-04-06 14:39:45       来源:南国今报-广西云客户端

近日,随着柳州气温回暖、空气湿度增加,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同时也是毒蘑菇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饮食安全,4月5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信息提示。

大多数野生蘑菇都含有毒素不能食用。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一般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一旦食用野生毒蘑菇,易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021年我国25个省级行政区共开展研究蘑菇中毒事件327次,涉及923例患者,20例死亡。蘑菇中毒是我国最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该局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特别是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须做到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

第一,不采摘。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等处的野生蘑菇,不要采摘。

第二,不购买。勿在路边摊点购买蘑菇,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勿大意,尤其是没吃过的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购买。

第三,不食用。居家饮食、集体聚餐、外出用餐等,要慎食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健康安全,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第四,不销售。各类餐饮单位、食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拒绝加工游客自行采摘带来的野生蘑菇,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五,发现违法要举报。如果发现市场商家、餐饮单位有经营野生毒蘑菇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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