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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鹤翎小区围挡还未拆除 878户业主接房难

时间:2022-03-03 08:29:23       来源:都市时报

2月28日,花鹤翎小区二期的业主罗先生通过3·15报料微信群向都市时报报料称,他2019年购买了实地花鹤翎小区二期的商品房。如今,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已逾期10个月,开发商却一直没有交房的消息,而且二期工程去年已停工,至今没有复工,878户业主忧心忡忡。

现场

二期外部围挡还未拆除

去年11月,都市时报报道了实地花鹤翎小区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却一再拖延,对于项目逾期交房的原因和到底什么时候可以交房等问题,始终都没有给业主答复。如今,小区业主再次向都市时报报料称,项目迟迟没有交房消息,甚至还停工了。

3月1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位于五华区北三环与普吉路交汇处的实地花鹤翎小区,部分业主在门口等待开发商的答复。门上张贴着一张由不少业主签名的诉求,上面写着“尽快完成昆明实地花鹤翎项目收尾交房,恳请调查公布实地集团财务情况及是否有能力完成本项目交房情况……”

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进入小区,二期外部围挡还未拆除,里面多栋房屋整体架构已经完成,门窗还未安装,地上堆着不少建筑垃圾和泥土。

业主

开发商给出明确的工程清单

罗先生介绍,2019年,他购买了花鹤翎二期的房子,当初开发商承诺2021年5月30日交房,可到了约定时间一直没有交房,七八月还停工了。“开发商说,停工是因为资金短缺。从去年6月,业主就开始维权。其间,开发商、五华区住建局、普吉街道办事处组织过多次协调,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去年底,协商出的方案是通过业主购买车位筹集资金,用于复工。”

“购买车位的钱,可用交房逾期违约金抵扣,另外还便宜1.5万元,7.2万元的车位折算后为3万多元。”罗先生说,为了能复工,许多业主也积极购买车位。后来,开发商承诺今年2月20日复工,可到了约定时间仍然没消息。“2月24日开会,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我们购买的车位不足,资金缺口大,难以复工。同时,承诺2月28日会有具体方案。可现在都3月了,还不见方案,也不见动工。”

罗先生表示,业主们希望二期能够早日复工,让开发商整理一下二期接下来的工程清单,比如水电气安装、绿化、门窗安装等。

“辛辛苦苦买的房,结果变成这个样子,还要还房贷,压力真的很大。”段女士2020年3月买房,付了30多万元的首付,“去年,我家购买了车位筹集资金。这半年来,我们一直关注着工程进展,但始终没有复工迹象,感觉开发商一直在忽悠我们。”

开发商

二期将进行室内收尾工程

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花鹤翎项目负责人吕先生介绍,目前一期已经交房,二期因为资金紧张停工。“我们想通过出售车位和商业销售的回款支援二期复工,但车位的销售并不理想,导致原计划复工的事情被耽搁。目前,账上仅有200万元左右的资金。”

吕先生说,二期工程大体上已完工,目前还差楼梯间、电梯间的公区装修,门、窗的安装以及景观园林、水、电、燃气工程。“今天已经招了15名工人,将进行室内收尾工程,预计本月末会有100多名工人。但200万元支付后,只能保证一部分工人施工。不管是商业的售卖,还是跟集团持续沟通,我们都会从其他的项目拨付一些资金过来,尽快复工并交房。”

街道

会督促开发商推进复工工作

记者从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了解到,截至目前,实地花鹤翎项目已售房屋四次延期交付,致使项目二期878户业主不能按期接房。为推动花鹤翎项目二期复工,普吉街道积极协调,多次组织召开花鹤翎项目二期推进工作会。

近期,普吉街道针对业主代表提出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因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资金不足,项目二期要想尽快复工,最快速的方式就是采取业主自救、多渠道融资、集团注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由业主代表、楼栋长负责,对项目一期、二期业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主要以销售花鹤翎项目剩余资产(33间商铺、1100余个车位)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根据个人需求进行购买,积极为项目复工筹措资金。第二,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负责,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努力寻找融资公司或个人资金,以打包销售方式售卖剩余商铺和车位,加快回款。第三,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负责,持续不断努力争取集团注资。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普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将组建由普吉街道办、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负责人、每栋1名业主代表组成的“二期业主代表”微信群,便于地产方集中在群内回复业主诉求。督促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一期、二期全部业主开展车位选择、车位优惠认购和车位尾款缴纳的宣传工作,继续为二期复工筹措资金。督促二期项目不晚于2022年3月6日(周日)之前复工。按照“边复工、边筹款,边复工、边协商”的原则及时协商,提交具体复工计划,做好持续施工不停工保障,做好施工时间节点对已完成工作和工程进度的通报。二期业主购买车位延期交付赔偿金暂定计算至2022年10月底。

★律师说法

业主可向开发商

主张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花鹤翎业主如何维权?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云龙律师表示,首先,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原则上应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时,购房人有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违约金确定的标准,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具体标准需要视有关部门公布或者在诉讼中申请法院鉴定予以确定。

实务中,开发商往往将违约金赔偿数额约定得非常低,购房人作为弱势一方,签合同时对合同条款无暇深入研究,发生纠纷时才发现违约金算下来远不及自身损失。这种情况显然有失公平。因此,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其次,要求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的规定,法律赋予了购房人行使解除权的自由,但在行使解除权时,一定要注意一年除斥期间的问题,否则一旦过了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权利将很难得到救济。

标签: 花鹤翎小区 集团注资相结合 多渠道融资 业主自救